法制网北京12月13日讯记者王斌 实习生蒲晓磊 韩国当地时间12月13日14时,韩国海警被刺案三审开庭。韩国大法院当庭宣判了审判结果,驳回了韩国首尔高等检察厅和程大伟的上告,维持二审原判,中国船长程大伟依然被判23年。
今天下午宣判一结束,《法制日报》记者即与在韩国的北京律师胡献旁接通电话了解到了相关信息。
胡献旁告诉记者,从韩国大法院宣读的审判结果来看,判决采信了他之前提出的5点辩护意见中的“未必故意杀人”和“建议轻判”等辩护意见,而对于韩国首尔高等检察厅提出的“故意杀人”和“反省是为了逃避责任而非真心实意”的这一说法并未认可。
胡献旁律师说,由于没有拿到三审判决书,还不清楚韩国大法院的判决依据,对三审判决暂不做评论。
至此,距离该案件事发,过去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此次是胡献旁律师第5次赴韩辩护,在此前的4次赴韩辩护和6次会见程大伟的过程中,胡献旁与助手都遇到了诸多阻碍,最突出的就是口头辩护方式受到了限制和探望程大伟期间全程被监视。
案件链接:
2011年12月12日,韩国仁川海警警长李清浩等两名队员在黄海海域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导致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2012年4月19日上午,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中国船长作出宣判,判决程大伟30年有期徒刑。中国船长程大伟与韩国仁川地方检察院对一审判决都表示不满,提起上诉。从6月28日的二审第一次开庭,到9月13日的宣判,二审一共经历了四次开庭。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在9月13日当庭宣判了审判结果,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刑期由一审判决的30年改判为23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此后,中国船长程大伟和韩国首尔高等检察厅再次上告至韩国大法院,要求三审。